晴時多雲

都更加速方案明拍板 新法有利有弊

2016/12/28 13:45文/記者馮牧群

例如海砂屋、結構損毀或平面配置不佳等危險建築,專家建議政府強制介入進行都更。

內政部擬定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預計在明日行政院會拍板定案,未來有助都市更新推動,不過,新法規定須經「全體」住戶同意才可進行重建,且大放獎勵誘因,專家認為,不但實際執行困難度增加,過度獎勵恐會失去公平性。 

 

目前草案獎勵內容包括,容積獎勵最高可達容積率1.4倍,同時放寬建蔽率10%,更提供租稅獎勵,若都更後房屋2年內未移轉,租稅優惠可延長至轉手為止。凡是屋齡30年以上經耐震評估須拆除,或40年以上與海砂屋等危險建築,不論有無設置電梯都可適用。 

 

台灣建築安全履歷協會理事長戴雲發認為,獎勵措施增加、適用範圍擴大,看得出政府推動都更的積極態度,唯獨「新法規定須獲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才可進行重建」 令人百思不解;都更最困難的向來是前端整合,如果要住戶百分之百同意才適用,危險的老舊建築何時才有機會都更?若政府沒有針對危險建築強制性的介入協助重建或進行都更,當大地震再度侵襲台灣,老舊建築可能已被震垮,再多獎勵也只是空談。

 

高力國際投資部董事李日寶表示,住戶參與都更後分回的土地已較原本減少,不解政府再減半徵收地價稅的用意,再加上房屋稅減徵、增加容積獎勵等優惠,對於其他購屋客來說反而不盡公平,「政府只給糖吃,卻未考慮其必要性與後果」,未來若都更題材再起,可能讓老屋房價有炒作空間。

 

戴雲發提醒,土壤液化嚴重區、海砂屋、順向坡、結構已損毀或平面配置不佳等五大類危險建築,建議政府以快篩方式找出並協助住戶進行補強或重建,而不是被動等待這些住戶自行整合全數同意再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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