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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新制上路 嘉市3.5萬戶適用全國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 這天前須辦竣戶籍登記

2025/01/15 11:00文/記者林耀文

嘉義市114年期房屋稅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為182萬3,100元,全市約有3萬5千戶可適用全國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嘉義市114年期房屋稅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為182萬3,100元,全市約有3萬5千戶可適用全國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

房屋稅2.0新制將於今年5月1日開徵,嘉義市114年期房屋稅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為182萬3,100元,已於113年12月31日公告,全市約有3萬5千戶可適用全國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修正條文規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一戶房屋,供自住且房屋現值一定金額以下者,稅率由1.2%降為1%。符合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無出租或營業情形,以及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才可按1%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需注意,在114年3月24日前,仍未辦竣戶籍登記者,將自114年期起改按非自住用稅率2.6%至4.8%課徵房屋稅,稅額會較自住用稅率課徵的房屋至少相差1倍以上。另提醒民眾,戶籍遷移涉及農保資格、身心障礙者的使用牌照稅減免、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適用及土地增值稅自住用地重購退稅等權益,請於遷移戶籍時一併列入考量,以維護自身權益。

財稅局提醒,民眾持有住家用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房屋全國累計超過3戶者,該局已於今年1月9日主動寄出申報擇定3戶輔導通知書,請接獲通知書的民眾於今年期房屋稅開徵40日(今年因適逢假日順延至3月24日)以前申報擇定,未申報或逾期申報擇定者,稽徵機關將按114年2月28日之房屋稅額由高至低排序,主動從優核定稅額前3高者免徵114年期房屋稅;而未達3戶者,將由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逕予免徵房屋稅,無須民眾申報擇定。

若是老舊房屋已燬損、坍塌或是拆除達到不堪居住的程度,請儘快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停止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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