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北市稽查預售案契約 合格率從0升到75%

2017/10/18 14:12文/記者馮牧群

台北市地政局提醒民眾,購買預售屋應要求建商出示經自主檢查核備的文件或預審結果文件,圖為情境照。(業者提供)

台北市預售屋管理新制上路半年,地政局18日公布執行成效及928檔期稽查結果,建商使用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合格率由原來的0%提升到75%,唯獨耕薪建設新案「耕云」因虛應了事,不合格被直接裁罰4萬元,可連續開罰到改正為止。地政局長李得全表示,預售屋新制已將全市銷售中建案全面納管,除了6個建案由地政局審理中,5個建案由公會預審中,已輔導完成的建案達70案。

 

地政局說明,這次分別有崑逸開發潤泰創新國際僑駿建設、常殷建設、中華工程及等業者主動申請自主檢查,而藉由928檔期查核,發現耕薪建設「耕云」建案日前雖已申請辦理契約自主檢查並核備完成,但實際仍使用與報核通過及內政部公布規定不符的契約書,主要是「通知交屋期限」未留空白待磋商、「違約處罰」中賠償房地總價款百分比未留空白待磋商,壞了市場秩序,亦自損形象。對於「耕云」故意犯規,挑戰公權力執行,已依法開罰4萬元,同時限期7日內改正完成,否則將連續處罰到改正為止,最高處罰50萬元。

 

耕薪建設向客戶發出的聲明稿表示:「耕云案的定型化契約已依循地政及消保相關意見訂正並查核完畢,耕薪同時以書面通知地主及客戶,並自到達日起生效,對於期間造成的不便與困擾深表歉意」。「耕云」專案經理則回應,主要是契約內容文字敘述問題,現已改善並送請地政局複核。

 

地政局公布預售屋定型化契約5大違規態樣依序為:違約處罰、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房地出售面積及認定標準、通知交屋期限、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違規情形最嚴重的「違約處罰」,是規範買賣雙方應確實遵守契約內容的重要約定事項之一,因定型化契約為建商單方預先擬訂的契約條款,為衡平買賣雙方權益,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有違約條款及違約金額限制,依規定違約金不可由建商單方擬訂,應由買賣雙方磋商決定,且不得高於或低於房地總價款15%,違規建商大多增加不利消費者的違約條款,或單方面決定違約金額。

 

地政局補充,不動產經紀業的廣告常有違規,以建案而言,代銷業者經常未在廣告上註明經紀業名稱,在不斷的宣導下目前已很少發生,這次廣告上未註明經紀業名稱的是遠雄房地產,直接開罰6萬元。而不動產經紀業的執業情形,代銷業常犯的錯誤是不辦理人員與營業處所的備查,這次三一行銷實業、樸新廣告被地政局當場要求限期7日內改正,逾期將裁罰3到15萬元。

 

地政局提醒民眾,購買北市預售屋應要求建商出示經自主檢查核備的文件或預審結果文件;主張契約審閱期至少5日,並確認建商提供的契約內容是否與地政局核備的契約內容相同或與內政部公布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一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地產天下】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本日最多瀏覽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