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癌末母想贈房給獨生女 代書勸:「什麼都別作」先省8萬元

2024/07/19 11:19文/記者朱語蕎

繼承案件不課徵契稅及土地增值稅,且遺產稅免稅額為1333萬元,有時會比贈與更節稅。(資料照)繼承案件不課徵契稅及土地增值稅,且遺產稅免稅額為1333萬元,有時會比贈與更節稅。(資料照)

家人臥病在床,想先處理名下的不動產,該選繼承還是贈與好?資深地政士表示,若選擇正確,可節省不少費用。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分享,有名個案的媽媽臥病在床,有一間從爸爸繼承取得的房屋,目前登記在女兒及媽媽名下各2分之1,後經朋友介紹,希望將媽媽的房屋所有權2分之1過戶到女兒名下。

所有權的移轉方式有贈與或是買賣,要支付的稅費有契稅、增值稅、印花稅及可能有贈與稅。

鄭文在表示,女兒告知因為並沒有支付價金,所以登記的方式為贈與,因為房屋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加總約100萬元,小於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只要繳納契稅及土地增值稅即可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預估的結果契稅約9000元。

因為贈與不符合土地稅法第34條出售自用住宅用地的規定,所以不適用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10%,只能適用一般用地20%的稅率約49000元。

確認所有的稅費,女兒此時疑惑氣若游絲的媽媽是否能代理她去申請印鑑證明書?鄭文在說,在確認沒有其他繼承人的存在後,也就是日後癌末的媽媽往生了,她是唯一合法繼承人,可繼承媽媽所有的遺產,包括這間與媽媽各持分2分之1的房屋。

鄭文在說,因為繼承案件不課徵契稅及土地增值稅,而且遺產稅免稅額為1333萬元,如果媽媽名下單純的只有這間2分之1的房屋,沒有其他資產,日後辦理繼承她將省下這筆約8萬元的費用,最後女兒決定暫停該筆房屋贈與的委託,等未來繼承時再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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