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送立院審議 張金鶚:看得出政策決心
「住宅法」修正草案將送立院審議,學者認為下個會期有望過關。
行政院1日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趕在下會期完成修法,協助地方政府解決社會住宅的土地取得、經費來源、租稅負擔及人力組織等問題,照顧弱勢及年輕人的居住需求。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認為,由此可見新政府對居住政策的決心,新法上路後執行力是關鍵。
內政部指出,「住宅法」修法涉及社會住宅興建部分有4項重點:一、地方政府需要的社會住宅用地如屬於應有償撥用的公有非公用土地,將可辦理長期租用以減輕取得土地成本;二、增訂中央及地方住宅基金來源,供推動社會住宅政策使用,並可自行或協助民間向中長期資金主管機關申請貸款;三、社會住宅興辦期間的地價稅及房屋稅適當減免,且免徵營業稅,以減輕地方政府或民間興辦社會住宅的稅賦負擔;四、主管機關設立、指定或委託專責法人或機構辦理社會住宅,結合民間專業資源以因應社會住宅興建營運的專業性及人力需求。
張金鶚認為,新政府拼業績,「住宅法」出行政院送立院審議看得見內政部次長花敬群的決心,同時,立院已將其列入優先法案,有機會在下會期過關,新法實施後,政府的執行力將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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