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租賃專法送審 5大方向破解市場亂象

2017/02/27 13:24文/記者馮牧群

內政部估計,國人因居住或就學因素有租賃需求者約有285萬人,設立租賃專法有迫切需求。(本報資料照)

租屋市場將有新發展,內政部近日通過「住宅租賃發展條例」草案,即將在本會期送立院審議,並排入優先法案。草案內容針對房東、房客及產業所遭遇的問題提出應對措施,包含強化租賃關係保障、引入非營利團體協助事務處理、加強爭議處理管道、提供房東租稅優惠、建立租賃專業服務制度等,使房東出租放心、房客居住安心、產業經營用心。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國人因居住或就學因素有租賃需求者估計約285萬人,涵蓋台灣總人口8分之1,「住宅租賃發展條例」草案可讓整體住宅租賃健全發展,住宅政策更周延完善,立法內容有以下重點:

 

現行「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所定義的消費關係,但有部分住宅租約未受其保障,新法授權得增訂「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將涵蓋多數租賃行為,提供租賃雙方更全面性的保障。此外,要求提供刊登廣告的媒體經營者負起查證責任,如廣告面積、屋齡、樓層別及法定主要用途等,確保房客能獲得正確資訊,簽訂公平對等的租約,租賃關係有保障。

 

租賃當事人未來可選擇加入出租人或承租人的非營利團體,利用團體內部提供的互助機制,分享專業經營經驗與面對糾紛處理協商技巧、教育訓練課程等,降低處理租賃事務成本、取得信賴的諮詢處理管道,成為租賃雙方處理大小事的幫手。爭議處理管道方面,由直轄市或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進行爭議調處,因租賃糾紛涉及金額較低,提供免收調處費用的服務,由政府扮演公正專業的第三人角色,協助民眾確保租賃權益。

 

另外政府委託民間經營的包租代管計劃,鼓勵個人房東將房屋透過專業經營者代管或出租後轉租,享有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相關租稅優惠,讓個人房東能減輕經營負擔又獲得穩定收益,活絡租屋市場。內政部這次也訂定租賃住宅服務業與業務規範,要求服務人員取得專業證照,強化租賃產業制度與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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