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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遮不登記將上路 建商公會:恐損購屋族權益

2016/10/28 12:31文/記者葉思含

雨遮不計價已實施5年,內政部將進一步實施不登記也不計價,建商公會帶頭反對。

預售屋雨遮、屋簷可登記但不計價實施已5年,內政部日前預告將進一步實施不登記也不計價,建商公會帶頭反對,認為恐損民眾權益,內政部地政司則表示雨遮不登記對消費者是好事,未來將給予緩衝期間讓業者與購屋族適應。

雨遮原本可登記,但隨房價上漲,讓人詬病鳥住的地方每坪也要數十至上百萬元,實在不合理,因此2011年規定雨遮可登記但不能計價。內政部地政司認為,該法上路5年多為給業者與購屋族的適應期,為杜絕建商以雨遮變相抬價,研擬雨遮不再測繪登記。

不過,建商公會聞訊反對,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直指,雨遮等附屬建物登記目的是確保產權以及保護交易安全,如不予登記將失去原擬目的,甚而影響居住品質,傷及購屋者權益。如果雨遮等未能以「附屬建物」方式登記為「專有部分」,將變成「共用部分」,其產權歸屬與權利之推定力都將產生問題,嚴重增加人民管理使用上的糾紛與困擾,例如須約定專用權、繳納使用償金等。

雨遮利節能防火 不登記影響都市更新

于俊明說明,2009年營建署專案會議認為雨遮等提供建築物外部遮陽,有利建築外殼節能、遮雨及建築物防火功能。若不准雨遮登記,將影響以後建築物對雨遮的設置,且舊建物既有登記項目若重建後不能登記,將影響都市更新意願。不僅不能保護消費者,反而造成購屋後於交易安全與使用管理上莫大的紛擾。

代銷業者創意家行銷副總經理柯仲武認為,現行法規雨遮不計入價格已上路5年,建商及購屋者其實已經接受及適應,若政府現在想修訂不登記,建議修訂通過公告施行時間應有一個較長的宣導和緩衝時間,例如公告一年後申請建照者開始不登記,才不致因為政策轉變限期太短造成市場混亂,適應不良。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目前實施雨遮不登記、不計價法案已預告完成,正在跑流程,充分理解建商與房產業者的反對意見,也已充分溝通,一定會將修法規定詳細說明。而雨遮不登記、不計價對消費市場是好事,若上路後也將有緩衝時間,如給予3個月到半年期間過渡期,已正在研擬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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